信用“押金”

当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医疗机构普遍要求患者全额缴纳住院押金,待出院后再将医保报销费用返还,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较大经济负担。

目前,呼和浩特市正在试点信用支付,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前,可通过信用就医平台,向合作银行申请信用就医资金额度,银行线上审核后,及时发放信用就医资金,资金划入就医医疗机构账户,患者无须支付押金,就医结束后医保、医院、银行三方进行清算。关于信用支付,国家医保局正在设计业务流程,并支持各地自行组织开展试点(10月16日《工人日报》)。

刘志永 绘

2024-10-17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79586.html 1 3 信用“押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