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权力须严格遵循审慎原则

易其洋

近期,三起错案先后得到纠正。一起是发生在甘肃庆阳的“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案,另一起是发生在山东临沂的“55岁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案,还有一起是发生在云南元江的“朋友圈诽谤局长被行拘”案。

错案得到纠正,当然值得高兴。但也不能不给人以警示:行使权力,无论是行政权,还是执法权、司法权,都必须严格遵循审慎原则。

这三起案件,当初一公布,就遭到广泛质疑。原因就在于,执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处置,明显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三起案件并不复杂,却弄成了“错案”,不能不说,办案者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甚至不排除故意打击报复当事人的嫌疑。

权力,是把具有扩张性和强制性的双刃剑。权力用得好,出于公心,可以造福民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得不好,公器私用,必然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尤其是像执法权和司法裁判权,属于生杀予夺的权力,一旦被错用,危害极大,影响也极坏。

对于掌权用权者,必须严格监督制约。作为权力拥有者,特别是执法者、司法者,则必须养成敬畏法律、谨守法律的意识和习惯;在使用权力时,一定得小心审慎,切不可自以为是、恣意妄为,更不可挟私报复,酿成恶果。

这三起错案,正是办案者过于狂妄自大、唯我独尊造成的。它们不光伤害了当事人,还冲击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也败坏执法司法者形象、政府形象和法律尊严。相关办案者落得个“自扇耳光”的下场,还要被追责查处,实在是咎由自取。这应该成为一面镜子、一记警钟,提醒所有掌权用权者,一定要引以为鉴,切不可重蹈覆辙。

2025-09-24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37500.html 1 3 行使权力须严格遵循审慎原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