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凝
近日,有网友拍摄到上海万象城里,有一家网红面包店在营业结束后,店员直接将一筐筐没卖完的面包扔进垃圾袋里。据店员介绍,这是该公司的规定,公司旗下所有门店会统一扔掉当天的剩余面包。此事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和讨论(9月16日《文汇报》)。
该公司之所以如此规定,大概是为了确保现烤面包的品质特别是新鲜性。新出炉的面包,从品相到口感是最好的,放置的时间越长,品相与口感越差,超过保质期则有食品安全风险。目前,现烤无馅料面包常温下可保存1天至2天,有馅料、无馅料面包,最好都在当天销售、食用。
不过,将当天没有卖掉的面包扔进垃圾袋,则是在浪费粮食。一来,据说该公司面包“最佳赏味期为2天”,即销售周期至少有2天,不该将当天剩余面包扔掉;二来,即便过了“最佳赏味期”,但如果没有变质或仍在保质期,是可以食用的,可打折出售;三来,即便过了保质期,面包还可以科学利用。
从多数面包店的做法来看,一般将过了“最佳赏味期”的面包作为临期食品处理,要么打折出售,要么赠送给需要的人食用,这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体现。还有一些商家则通过“食品盲盒”来处理临期面包,以调动消费者参与积极性,避免食品浪费。
《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这一立法用意不言自明,即临期食品“能售则售,能食则食”,是为了避免浪费。反观上述门店,其规则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希望上海有关部门依法介入查处此事。
据统计,全球每年烘焙1.85亿吨的面包,其中高达10%被丢弃、浪费,烘焙行业食物浪费问题,一直备受诟病。在我国,新华社记者去年在一些烘焙门店蹲点发现,部分商家采取高定价、大包装、填满货架等营销方式,导致报损率畸高,有的甚至超过50%,浪费严重。浪费粮食是该行业“通病”。
对此,首先,应依法查处面包企业、面包门店浪费粮食的违法行为。例如扔掉当日剩余面包就涉嫌违法。其次,引导面包企业通过科学方式加工、销售面包,最大化避免粮食浪费。例如,设立“食品驿站”处理临期面包,应成为企业共识。此外,针对面包店浪费现象,应采取措施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有经营自主权,但没有浪费粮食的特权。因为勤俭节约既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反食品浪费法》立法精神所在,在法律明确禁止浪费食品的情况下,上述企业扔掉当日剩余面包的做法,应成为反面典型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