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方萍
6月3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网络消费差异化定价调查报告》引发热议。报告显示,电商平台不同设备显示不同价格、旅游平台同一房型不同入口价格不同等现象较为常见。镇江市消协表示,随机派发优惠券并不能绝对地认定为差异化定价,若依据大数据分析专门向特定消费群体发放定制化优惠券,导致相同商品出现差价,则涉嫌侵权(6月5日《中国消费者报》)。
该报告直指当下互联网经济中一个隐秘却日益泛滥的问题:以技术之名行价格歧视之实,正悄然侵蚀公平交易的市场根基。
所谓定制化优惠券,本质是算法驱动的“价格歧视”。与传统优惠券的普惠性不同,企业通过收集消费者数据,精准识别价格敏感度、消费习惯等特征,向特定群体发放差异化优惠券。例如,对频繁比价的消费者设置更高门槛,对价格不敏感用户则减少优惠力度,甚至对同一商品制造不同折扣层级。此举看似灵活经营,实则违背了市场经济中“一物一价”的基本原则。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陷入“算法牢笼”,无形中支付了更高的价格,公平交易的契约精神被数据与算法解构。
从法律视角审视,此类行为已触及监管红线。《反垄断法》明确禁止“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别待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强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当企业利用大数据将消费者“分类定价”,无异于以技术手段制造价格壁垒,既可能构成违法的价格歧视,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平等交易权。正因此,镇江市消协指出,随机派券尚属合理促销,而定向定制化优惠若导致相同商品差价,则涉嫌侵权——这一界定为执法划清了边界。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道德层面的失衡。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需要诚信与公平的伦理支撑,而“定制化优惠券”折射出企业逐利本性与社会责任感的错位。当算法成为“看人下菜碟”的工具,不仅削弱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更加剧了社会群体的割裂感。价格不应成为区分用户身份的标签,企业若以牺牲公平换取短期利润,终将损害市场生态的可持续性。破解这一困局,需以法治约束技术、以伦理引导商业,方多合力构建治理体系,阻止“优惠券”异化为不公平交易的遮羞布。
技术进步不应背离商业文明的初心。在数字经济时代,维护公平交易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市场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石。唯有摒弃“算法利己主义”,让价格回归价值本位,才能让消费者在透明、公正的市场中享有真正的选择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