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补贴基础上最高补2万元

宁波住宅老旧电梯 更新补助专项资金来了

(注:电梯总费用以第三方机构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许珊杉)昨天,市住建部门发布消息,根据最新出台的《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波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在国债补贴标准基础上可以获得最高2万元的资金补助。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上表可看出,宁波市对2026年1月1日后新开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住宅电梯更新(含改造和大修)的补贴主要有两点变化:

一是对获得国债支持的电梯更新,根据国债最新分档原则,对每台超过国债资金补贴部分,按实给予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是对未获得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仍按原政策按照地面楼层数予以补贴。

从适用范围及期限看,本次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六区及相关开发园区(即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高新区)范围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含改造和大修)。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据悉,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资金清算时限至202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