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宇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长期以来,基础研究被认为是高校与科研院所的职责,企业更多被定位在应用开发和市场转化环节。这种模式在短期内提升了效率,但在长期竞争中,却导致企业缺乏原始创新的底气。
美国政治学家唐纳德·斯托克斯在其专著《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巴斯德象限》中指出,基础研究不应简单分为纯科学探索与纯应用开发。在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两个维度上,存在一个既追求科学真理又回应实际问题的象限——巴斯德象限。这里的研究既能回答“我们能否做到”(应用性),也能解答“为什么会这样”(科学性)。
围绕企业基础研究,企业家长期以来存在不少认知误区。只有正视并突破这些偏见,才能真正理解企业为何要进入“巴斯德象限”。
误区一:基础研究纯粹是科学家好奇心驱动,与企业无关。在很多人眼里,基础研究就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纯粹出于好奇”的探索。然而,历史早已证明,基础研究并不等同于脱离实际的空想。巴斯德的研究源自对葡萄酒变质问题的关注;居里夫人的研究直接推动了放射学的医学应用。真正的基础研究,往往诞生于对现实问题的深入追问。企业扎根于产业一线,更容易发现这些应用牵引的科学问题。
误区二:基础研究是公共产品,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这种看法低估了“基础研究—技术标准—产业话语权”的链条效应。芯片架构、通信协议、AI大模型的演进无不源自长期的基础研究投入。谁掌握了基础理论的话语权,谁就能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与布局中占据主动。
误区三:基础研究需要巨额投入,中小企业无力承担。诚然,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庞大的基础研究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企业无缘基础研究。通过联合实验室、开源平台、产业联盟,中小企业完全可以在“共享—共建”的机制下切入特定研究环节。
误区四:基础研究应由科研院所主导,企业更擅长开展应用研究。事实上,很多最具突破性的基础研究正是由企业推动的。贝尔实验室孕育了晶体管和信息论,IBM推动了计算机体系结构革命,特斯拉和宁德时代通过电池基础研究重塑了新能源产业格局。企业不仅可以做基础研究,而且往往更能发现其应用价值。
让企业成为基础研究的主体,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把企业基础研究从个别企业的自发行为,变成城市层面的系统行动。
首先,可以设立基础研究基金,由政府出资、社会资本参与,专门支持企业牵头的基础研究项目。其次,应当鼓励龙头企业承担更多基础研究的“链主”责任。第三,改革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给予国企投入基础研究以足够的时间和容错空间,让企业沉下心来,培育长期竞争力。第四,建设面向企业的基础研究开放平台,让中小企业可以以较低成本参与到基础研究链条中,形成大企业牵引、中小企业参与、科研机构协同的开放科学与开源创新生态。(来源:文汇报)
(作者为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