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墨
我忘记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书页上画线的了。应该是在学生时代吧,老师说:“下面大家把笔拿出来,我们开始划重点。”于是,我乖巧地在书上某页的某一段落、某一句子的下面尽量平直地画上一条线,为的是在下次复习时,引起自己的注意。毕竟在传统的课堂语文教学中,老师经常会这样提问:“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什么?”“作者想在这段文字里表达怎样的思想感情?”虽说对这样的问题,我内心其实是有些厌烦的,但我们这代人就是如此被“教育”“训练”着长大的,直到大学毕业。如果说在阅读这方面,还保留了某些好习惯的话,可能就是懂得在读书的时候,可以手执一支笔,在略有心得的地方做个记号。尽管下次不一定还会看这本书,可彼时彼刻,目之所及,确实心有戚戚焉。这种读者和作者的共鸣,在我看来非常难得,也非常珍贵。
现在有不少读者,习惯用带色彩的软笔或荧光笔在书页上做各种直线的、圆圈的、三角的标注。而我依然采用老套的手法——我喜欢拿一支笔尖不甚细的铅笔,看到心仪的语句、精彩的段落,在下面轻轻画上一条略微有些打卷的线条。一本书也许整体而言质量平平,但多少总会有些“可圈可点”的地方。既然“可圈可点”,就等于它还是能给读者带来一定启发的。当然,我也曾怀疑过,那些被我特意画了线的地方,会不会对作者本人而言,只不过是信笔写下,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突出的意蕴。只不过因我个人识见浅陋,觉得那都是些相当不错的内容。这个问题,我思考过不止一次,后来终于释然,因为对此的疑虑,我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我只是相信一点:写作,在作者搁笔的那一刻,已经终止。而阅读,则是我们读者的事情。既然我的理解只属于我个人,本就不是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又何必要找作者去对标呢。
于是我依然用铅笔自由地在页面上写写画画。偶尔手头没有铅笔,那就作罢——我不习惯用钢笔或水笔在书本上留下痕迹,而且我也从来不像另一些读者那样,会在书页上折叠一个角。我不喜欢这样,宁可准备些精美书签待用。
之所以如此,归根结底是我的头脑中始终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要爱惜和保护书籍。我就是觉得,哪怕仅是停留在浅表的物理层面,对于书籍这种知识载体,我虽然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怎么做,起码自己是可以常怀一份敬畏心和爱惜心的。出于本能一般,我不想把书给弄乱弄脏了,包括不经意间把书页弄得有了褶皱。这是我的一点小小的固执。而且即便是画线,我也只愿用铅笔——万一画错了,还能用橡皮擦掉呢。至于那种尾端带橡皮的老式铅笔,对现在的孩子来说,大概跟“闲坐说玄宗”谈论天宝旧事一样遥远了。我思考过这背后的心理动因,可能是我潜意识中对自己的文学鉴赏水平还是不够自信吧。我把这种微妙的心思讲给一位前辈老师听。他说:“你太过仔细了,但也说明,你是真的爱书!”我权且将此话当成是一种褒扬吧。
还记得在大学阶段,我几乎每天会去图书馆,要么借书,要么看书,要么还书。而在借来的书籍中,自然发现过不少被别的读者画了线条、做了记号的,甚至还有人在角落处信笔写了三两点评。当然,在不属于自己的物件上这样做,略嫌过分。可从另一角度思量,我能理解这个阅读者情之所至后忍不住要用文字进行抒发的欲望。后来,我习惯在“孔夫子旧书网”上购买些罕见的旧书,在这些书籍中,我同样看到过旧书主人留下的宛如吉光片羽的点评。每当这时候,我会莫名从心底溢出意外之喜来:原来这位读者读到这里的想法和我差不多啊(和我竟不一样呢)!此种心理状态既新奇又微妙,令我觉得手头的书籍充满了人文的温度。
如今外出时,我会选择用电子阅读器读书,毕竟它便携,且功能丰富。查询字义啊,自动阅读啊,操作皆方便。可唯独在遇到“做记号”这项功能时,我的心和手会有所停顿——最终,我不再拘泥于形式,慢慢地习惯用电子笔在书页上画上一根根线。就好像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用铅笔在纸质书上画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