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促进“四链”融合发展

市人大代表、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新华

今年出台的“8+4”经济政策,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利好,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不够有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存在短板、创新人才引育不够有效等问题。为此,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用足用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争取各银行总行科技贷款专项规模。加强“投贷保担”联动机制建设,设立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扩大科技信贷风险池规模,优化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技企业专属评价体系为企业精准画像,鼓励银行加大“科技贷”“积分贷”等产品开发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完善贷款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机制。

二是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打造对标国际的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引导“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造更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服务机构。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监测机制,为涉外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为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提供综合服务。

三是提升创新人才引育的适配度。健全不同类型人才市场化、差异化评价机制,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面提质。推动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以产品为导向的创新联合体,健全“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制度,鼓励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创新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合作模式,推进创新链与人才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2024-09-26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76679.html 1 3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促进“四链”融合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