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于众人,斯为圣人”的治政智慧

王浩浩

清代浙东史学派集大成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有这样一句话:“学于圣人,斯为贤人;学于贤人,斯为君子;学于众人,斯为圣人。”这一“求道成圣”的方法,穿越历史长河,与如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无契合。

政绩观的树立,首在回答“为谁树政绩”。《尚书·泰誓》有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意即天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春秋时期郑国子产不毁乡校,正是因为深知“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的道理,才能将国人的怨言视为治政的良药。

管理者出台和执行政策,必定是听取了不少“牢骚话”“金点子”,而非仅仅关注报表数据,否则政策便会失去准星。《管子·牧民》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只有把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确保政绩创造始终与民心同向而行,方能奠定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基石。

“为政之道,贵在诚信。”孔子以“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教导弟子,并强调“民无信不立”。政府公信力是政绩的生命线。然而,诚信亦有大信小信之辨。孔子曾言“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意在告诫为政者不可拘泥于个人小节之信,而应追求国家大利之信。

实施民生实事的重大工程,政府作出的承诺如同商鞅“立木为信”,必须说到做到。这种对人民的诚信,不是拘泥于形式上的“言必信”,而是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大的“义”,让政绩在百姓心中立得住、立得稳。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与《淮南子·泛论训》中“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的古训遥相呼应。政绩之“向”,在于是否真正利民。老子云:“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荀子·修身》有言:“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追求政绩,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又要实事求是及时纠偏。只有将“利民”作为一切政策的出发点,以实干将蓝图变为现实,政绩的成色才经得起检验。

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离不开过硬的本领。《尚书·说命》指出:“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知易行难,关键在于知行合一。北宋王安石每到任一处,必先遍访山川、躬行实践,至今宁波仍流传着他“千日治鄞”的动人故事,这正是“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的生动写照。

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许多干部存在本领恐慌。庄子言:“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这给广大党员干部以启示,要深入一线“学于众人”,不仅要汲取群众的实践经验,更要学习庄子“庖丁解牛”般的巧干艺术,破除“小我”私利束缚,提升精神境界,真正用好权、做对事,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学于众人,斯为圣人。”这不仅是古训,更告诉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当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将群众的“心上事”当作自己的“上心事”,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