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消费要有边界和限度

刘 威

近来,情绪消费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情绪消费并不是简单的“冲动消费”或“非理性消费”,而是社会结构变化、个体生活压力增加、社会关系重组和消费文化转型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购买一种商品或服务,从以往较多追求“性价比”转向了更加关注“心价比”。这既反映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暴露出现代社会中个体孤独、焦虑、身份不确定和关系弱化等问题。如何认识情绪消费的社会基础,充分发挥其正向功能,是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从一般意义上说,情绪消费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服务或体验时,将情感满足、心理慰藉、身份表达、关系连接和意义获得作为重要动机的消费行为。与传统消费相比,情绪消费的核心不在于商品本身的物质功能,而在于它所承载的象征意义和情感效用。消费者购买一杯文艺范儿十足的奶茶、一只造型精致的毛绒玩具、一个心仪的盲盒隐藏款,可能并非因为这些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实用价值,而是因为它们能够带来短暂的愉悦、放松和安慰。

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决策在锚定“能否带来情绪满足”的同时,也开始注重身份表达和社会连接的价值诉求。人们通过购买IP周边、文创手办来表达“我是谁”“我喜欢什么”“我属于哪一类人”。消费品成为个体展示自我、区分群体和建构身份的媒介。很多情绪消费并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嵌入社交平台、粉丝社群、兴趣圈层之中。人们通过购买、体验、打卡,建立话题、关系和归属感。

适度的情绪消费可以帮助人们缓解焦虑、调节心情,增强社会连接和群体认同。但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朝着更加重视人的感受发展。传统市场逻辑往往强调价格、效率和规模,而情绪消费则提醒各类企业和服务机构关注消费者的体验、尊严和心理感受。由此,情绪消费也可能推动社会服务朝着更加精细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情绪消费虽然具有积极价值,但也存在一些风险挑战。第一,情绪需求的过度商品化容易带来情绪焦虑的精准画像和肆意贩卖,引发社会心态的变化和不确定性风险。第二,过度强调“为情绪买单”,可能带来“文化空心化”风险和“买椟还珠”的消费失焦。第三,情绪消费可能变成“情绪负担”,遮蔽深层的社会问题。部分社交媒体在某种程度上夸大消费的展示功能和情绪满足带来的短暂快感,导致一些人在过度消费后产生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情绪体验从自我奖励变成焦虑、负担,甚至自我否定。

因此,情绪消费是有边界和限度的,它既不是简单的消费主义陷阱,也不是天然积极的新经济形态。它可以作为补充,但不能替代真实的人际支持、心理建设和社会参与。当人们处于压力、孤独、兴奋或冲动状态中时,需要适当跳脱出通过购买获得情绪安慰的思维定式和消费习惯,增强自身的情绪调节能力和关系处理能力,即向内用力和深耕,提高心理韧性,向外拓展和交流,增强社会连接,而非一味地通过付费满足情绪需求。当陪伴、倾听、关怀越来越多地以付费形式出现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能被价格和服务规则重新定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场情绪消费浪潮的“弄潮儿”,但我们更应充分认识到,消费可以调节情绪,但不能替代真实关系、公共支持和自我成长。

总之,情绪消费不能泛情绪化,应坚持适度、健康和有序的原则,营造有温度、负责任、高品质的发展环境。企业应避免虚假营销和制造焦虑,真正提升产品质量、服务温度和文化内涵。平台应加强算法伦理审查和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利用情绪脆弱诱导消费。政府应完善相关行业规范,推动文化教育、心理健康、社区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只有在法律规范、社会支持、个体理性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情绪消费才能真正成为提升生活质量、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支撑。(作者系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副院长、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