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消费公平 应“标得清楚”更要“收得合理”

童方萍

“来烧烤店吃饭,炭火还要我额外付费?”程先生看着结账小票一脸不解,上面清清楚楚列着20元炭火费。店家解释称,炭火成本已包含在菜品价格中,但因近期炭价上涨,故额外收取(7月29日《北京日报》)。

此事看似微小,却折射当前消费市场中一个深刻的命题:真正的消费公平,不仅在于“标得清楚”,更在于“收得合理”。

“标得清楚”,是消费透明的底线,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明码标价,消费者知情选择,这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然而,现实中许多“明码标价”往往流于形式。比如,一些餐厅将“服务费”“茶位费”“餐具费”等附加费用以小字标注在菜单角落,或仅在结账时才口头告知。这种“标而不清”“标而不明”的做法,虽未完全违法,却已背离了公平交易的初衷。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下,往往只能被动接受,“自愿消费”名存实亡。

但比“标得清楚”更重要的,是“收得合理”。收费是否合理,不仅关乎价格本身,更关乎其背后的逻辑与公平性。以“炭火费”为例,若炭火是烧烤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其成本本应计入菜品定价,而非事后追加。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尤其是以“突发涨价”为由临时加收,本质上是一种成本转嫁行为,有违契约精神。消费者选择烧烤,是基于对整体价格的预期,而非为每一道工序“单独买单”。若每样食材都拆分为“原料费”“加工费”“燃料费”,那消费过程将沦为繁琐的“计费游戏”。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合理收费”正逐渐演变为一种消费套路。从“最低消费”到“包间费”,从“开瓶费”到如今的“炭火费”,名目繁多的附加收费不断试探消费者的底线。商家虽有“行业惯例”“成本压力”的理由,本质仍是在模糊价格边界,侵蚀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长此以往,不仅损害个体权益,更会破坏整个市场的诚信生态。

真正的消费公平,应建立在“合理预期”与“对等交易”的基础上。消费者有权知道“我付的钱买了什么”,也有权质疑“为何要付这笔钱”。监管部门在推动明码标价的同时,还应加强对收费合理性的审查。对于明显违背常理、缺乏依据的附加费用,应依法予以规范甚至禁止。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对不合理收费敢于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