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
7月24日上午10时,河南广播电视台原台长王仁海被查的消息公布,不到一个半小时,中国记协发布公告撤销王仁海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晚上8时许,中国记协再次发布公告,撤销此前被查的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
中国新闻界有“两奖”,一个是奖励作品——中国新闻奖,一个是奖励人——长江韬奋奖。以我国杰出新闻工作者范长江、邹韬奋名字命名的长江韬奋奖,前身分别是设立于1991年的范长江新闻奖和1993年的韬奋新闻奖,2005年合并为长江韬奋奖。现在,长江韬奋奖每两年一届,每届仅评出20名获奖者。对众多新闻工作者而言,能获得这个奖,是无上光荣的事。
蔡赴朝1998年以北京日报副总编辑的身份,获评第3届范长江新闻奖;王仁海2024年以河南广播电视台台长的身份,获评第18届长江韬奋奖。中国记协撤销二人的获奖资格,是对荣誉称号的有力捍卫,更是对其他获奖者的警示,彰显了捍卫这一荣誉称号的态度和决心。根据中国记协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4月以来,累计已有7人被撤销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
近年来,类似中国记协这样,当荣誉称号获得者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撤销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的情况并非个例。2026年5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南大学原校长张尧学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次日,中国工程院发布决定,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
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个人能获得某个荣誉称号,当时肯定是符合评选条件的,没有必要在他违纪违法后撤销荣誉称号,毕竟功是功、过是过。从初衷看,一个人能被授予荣誉称号,是对他政治和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认可,同时也是在树立值得学习的榜样。荣誉称号是一时的,但对荣誉称号获得者的要求则是长期的,即其获得荣誉称号后更应珍惜荣誉,继续发挥先进作用。
授予单位及时撤销违纪违法者所获荣誉称号,这本身是有规可依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明确: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由授予的党组织予以撤销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也有类似规定。
一些部门在授予荣誉称号之前,对撤销荣誉称号,也是“有言在先”的。比如,全国创新争先奖由中国科协等主办,评选通知中明确:对于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章、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及时撤销荣誉称号,更大的意义在于发挥警示作用。对于荣誉称号授予单位而言,要多树立真正立得住的先进典型,撤销虽然是必要的,但多了难免有损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于荣誉称号获得者而言,应珍视荣誉称号,切莫自取其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