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子”起诉“橘子” 谨防维权变霸凌

张西流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橘子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起诉侵权索赔10万元一事引发关注。桔子酒店是华住集团旗下的酒店品牌。华住集团称,该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品牌存在相似之处,已与其沟通表达了协商、妥善解决的意愿(6月23日大皖新闻)。

一方手握注册商标,主张防范市场混淆、维护品牌商誉;另一方是仅有十余间客房的个体商户,取名源于生活、定位低端,自认无攀附之心。这场一字之差的官司,再次引发关注:商标维权的边界在哪里?此类诉讼究竟是正当维权,还是大企业对小微商户的商业霸凌?

不可否认,商标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桔子酒店的诉讼,具备法理基础。市场中不乏刻意仿冒、照搬门头蹭流量的山寨门店,分流客源、消耗品牌口碑,企业通过诉讼打击恶意侵权,是知识产权保护应有之义。倘若放任各类同音近音字门店无序涌现,连锁品牌多年积累的辨识度将受损,消费者也容易因名称混淆选错商家。从这个角度看,品牌方主动维权,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理诉求。

但法理有据,不代表手段无度,这场纠纷更暴露了“过度维权”滑向商业霸凌的隐患。涉事小宾馆2017年合规完成工商登记,装修、定价、客群与中高端桔子酒店泾渭分明,店主取名只因孩子爱吃橘子,不存在刻意模仿LOGO、复制宣传风格的主观恶意。门店经营近十年,从未收到品牌方提醒函,对方未走协商、警告前置流程,直接一纸诉状高额索赔,甚至声称小店造成数百万元品牌损失,明显脱离小微商户的经营实际。对比那些主动和解、善意提醒的品牌,这种“一刀切”式起诉,更像在利用信息差与诉讼优势施压个体户。

近年来,从“青花椒”到“渝见小面”,再到如今“桔子诉橘子”,同类案件层出不穷,背后是维权产业化的畸形链条。部分企业将商标诉讼外包给律师事务所,以索赔金额分成驱动批量起诉,专挑不懂法律、无力应诉的街边小店下手。个体户耗不起律师费、误工费,多数只能被迫赔钱改名。这看似企业胜诉,实则利用市场体量差距,挤压小微企业生存空间,违背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兼顾公平的立法初衷。商标保护的核心,是区分商品服务来源,而非独占通用汉字、垄断日常词汇,若大企业仅凭通用文字近似就肆意追责,普通商户正常取名将寸步难行。

知识产权保护,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零和博弈。法律赋予的维权武器,不能变成大企业碾压小店的工具。厘清维权与霸凌的界限,需要企业、司法、监管三方共同校准标尺,实现大企业与个体经营者良性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