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钱
日前,工信部发布《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所有在中国销售的汽车,每个车门(不含尾门)必须同时配备独立的车内外机械释放装置。这标志着完全依赖电子控制的隐藏式门把手将被禁止使用,车辆必须确保在断电、遇到碰撞等紧急情况下,仍能通过纯机械方式手动开门。
曾几何时,隐藏式门把手作为一种新颖设计,因其独特的外观和所谓的“科技感”,被众多(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所推崇,尤其是特斯拉等美国汽车巨头的大力推广,更让这种设计在全球范围内流行,甚至成了电动汽车时尚与先进的象征,吸引着无数消费者的目光。
然而,隐藏式门把手在车辆起火等紧急情况下,可能导致乘客无法及时打开车门,耽误宝贵的逃生时间,最终失去生命。对此,工信部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我国随即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此设计亮红牌的国家。
实际上,除了隐藏式门把手,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自动驾驶、物联网……无数曾经只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概念与梦想,如今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我们的生活。这些技术,是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却也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核技术既能照亮城市,也能摧毁文明;互联网既能连接世界,也能编织信息茧房与滋生罪恶;自动驾驶汽车的路测事故、社交媒体算法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侵蚀、人脸识别技术对隐私的吞噬……科技的锋刃永远是双面的,技术进步若失去伦理的缰绳,便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其破坏力与它的创造力一样惊人。
解决之道,不只是就个案进行“专项治理”,而是需要构建一个系统性的、前瞻性的“技术伦理影响评估”制度。哲学家汉斯·乔纳斯在《责任原理》中早就指出:“现代技术行为的风险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传统的伦理规则已不再适用。我们必须发展一种新的伦理,一种面向未来的、预防性的责任伦理。”
在医学领域,伦理审查是一个早已成熟运转的体系。这套体系要求,任何涉及人体的研究、试验或新疗法应用,必须经过一套极其严格、程序化的伦理审查。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的刚性规定。国际上,《赫尔辛基宣言》和《贝尔蒙报告》构成了全球医学研究伦理的基石。在我国,《民法典》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则构筑了具体的操作框架。医学伦理审查的核心原则包括尊重自主原则(知情同意)、行善原则(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公正原则(公平选择受试者,利益公平分配)。任何医学项目,若没有经过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绝对不得开展。
这种基于“预防性原则”的审查体现出极大的威力:它曾叫停过无数看似“前景广阔”但风险不明或伦理存疑的试验,从而避免了可能的大范围人体伤害。它迫使研究者从设计之初就将“人”置于中心,而非仅仅是数据或成果。
借鉴医学伦理审查制度的精髓,可以考虑在国家、行业及大型企业三个层面设立“技术伦理委员会”,任何与人的安全、生命和健康直接相关的技术进步、颠覆性设计和产品创新,在其正式向市场推广之前,都应强制进行伦理审查。
如同医学领域中违反伦理规范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一样,对于绕过伦理审查或明知存在重大伦理风险仍强行推广技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与个人,必须建立起与之匹配的、具有足够威慑力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体系,让“科技向善”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
技术本身并无善恶,全凭驾驭它的手与规制它的心。从禁止隐藏式门把手开始,建立广泛的技术伦理审查制度,可以让我们将“慎始”的智慧纳入创新文化,将“预防性责任”刻入工程伦理。它可能会让某些“酷炫”的产品晚上市几个月,也可能会增加研发的成本与复杂度,但这绝非阻碍创新,而是在为创新奠定可持续的、负责任的基石。
真正的技术进步,是让人类更安全、更有尊严、更自由地走向未来,而不会因为一个美丽却致命的门把手,或者其他任何未曾被审慎审视过的“创新”,而永远地失去打开下一扇门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