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对的” 是听取意见该有的态度

卢玉春

近日,有关深圳湾公园的两则新闻引发关注。一是有网友反映,夜间在深圳湾公园散步时,发现部分道路照明较暗,希望增设路灯;二是有网友发帖,建议深圳湾公园放开投喂海鸥。然而,这两条建议均被公园管理方面拒绝(3月2日央广网)。

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现实工作中,有两种“过度”最容易遭网友诟病。

一种是,过度敏感。只要有人提出意见建议,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不得了了,不管那些意见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正确,都要兴师动众操作一番,才显得重视,而对自己做得对的事情,缺乏该有的底气。

另一种是,过度傲慢。不管群众怎么提意见建议,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自己的工作,明显是做错了,还强词夺理、拒不整改,以彰显撼不动的“绝对权威”。

为何深圳湾公园两次“不听劝”反获网友好评呢?因为,园方把拒绝的原因说得很清楚。

不加装路灯,是因为过多高亮度灯光会破坏深圳湾区域的自然生态平衡,尤其会干扰候鸟越冬栖息和迁飞节律;公园在主要出入口及交通节点保留的基础照明设施,能满足市民夜间活动安全需要。

不放开投喂海鸥,是因为深圳湾滩涂上的鱼类等生物为水鸟提供了足够的食物,而游客投喂的食物并不符合鸟类营养需求,会破坏其自然迁徙规律,打破生态平衡,还会带来疾病传播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记得去年8月,有游客投诉鲁迅故里景区那幅鲁迅抽烟墙画“误导青少年”。当月,鲁迅纪念馆回应也很明确:尊重历史、尊重艺术,不会改变既有形象。随后,绍兴街头出现一个特别的投票箱,围绕鲁迅“戒烟”争议设置选项,供市民选择“应修改”或“保留原有”。结果,“应保留”一侧投入的落叶数量较多,表明多数游客支持保留该墙画。

处理群众意见建议,不要“过度”。如果“不听劝”,就像深圳湾公园、鲁迅纪念馆那样,把拒绝的理由讲清楚、讲充分,相信群众会理解和支持的。

“坚持对的”——这应是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领域、旅游景点等对待群众意见建议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