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顺
近期,一部名为《逼锦鲤替嫁活阎王,相府气运全断了》的短剧引发舆论风暴。该剧选用一名2015年出生的11岁女童饰演“替嫁新娘”,剧情设定包含7岁女孩被迫嫁人、15岁生子等违背儿童认知规律的情节,并存在多处男女主角搂抱、牵手的肢体接触镜头,故事线还涉及“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隐喻。上线后部分观众表示强烈不适,目前多个视频平台已将其下架(1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
11岁本是天真烂漫、在校园与家庭中无忧成长的年纪,可现在,一名11岁女童却身着不合身的嫁衣,被推至成人化的短剧舞台中央,演绎“替嫁新娘”的荒诞剧情。这是多么荒诞。
从法律视角看,该剧内容已明确触碰红线。它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的规定,也直接违背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严禁渲染未成年人早恋、婚育的条款和广电总局关于儿童不得出演成人化剧情的要求。行政层面的下架、罚款等处罚是必然的。更严重的是,剧中呈现的特定身体接触,若经调查证实构成对儿童演员的实际猥亵行为,相关责任人员或将涉嫌“猥亵儿童罪”,面临刑事追诉。法律红线的屡屡失守,折射出监管执行中的弹性空间与惩戒乏力。
从伦理与社会影响审视,该剧将儿童粗暴置于成人化叙事中,剥夺了其主体性,扭曲了儿童身心发展的正常规律。儿童不是成人世界的玩偶,其成长环境应充满童真与善意,而非被强行植入婚恋、权谋等复杂阴暗的成人主题。这种将儿童异化为“流量工具”的行为,既违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也可能导致儿童心理早熟、价值观发生偏差。
此类荒诞短剧的出笼,暴露在注意力经济驱动下,部分制作方为追逐流量不惜将儿童权益作为变现工具,通过制造“儿童成人化”的冲突场景刺激消费。同时,短剧行业已形成“低门槛生产-平台算法推荐-用户猎奇消费”的畸形链条:制作方为压缩成本选用低龄演员;平台审核流于形式,甚至算法助推争议内容;部分观众在被动接受中形成“审丑”习惯,进一步倒逼更极端内容的生产。若不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儿童权益或将持续受到侵害。
更深层看,监管体系仍面临“标准模糊”“协同滞后”“惩戒乏力”等挑战。对“成人化内容”缺乏量化界定,导致执行弹性大;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使问题内容得以跨平台扩散;违规成本远低于收益,形成了“处罚一次、获利百次”的怪圈。这些漏洞不仅削弱了监管权威,更助长了违规者的侥幸心理。
因此,构建“法律-技术-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网。完善司法解释,明确“危害身心健康”“成人化内容”的具体标准,大幅提高违规成本;引入智能审核系统,对儿童内容进行实时监测与预警,提升监管效率;培育专业儿童文化批评力量,推动第三方伦理审查;家长应提升媒介素养,主动监督孩子参与的商业活动。只有法律、技术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才能为孩子们筑起坚实的防护墙,让他们在阳光下健康绽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