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一艘轮船缓缓靠岸,工作人员随即操作岸电系统,精准对接将电能输入船体——这是象山各码头越来越常见的一幕。近日,记者了解到,象山39艘主力船舶完成岸电系统改造,获政府补贴近1700万元,改造规模和补贴金额均居宁波前列。改造效益立竿见影,船舶靠港期间关闭柴油发电机,转用码头岸电,大幅降低了燃油消耗与运营成本(12月16日《宁波日报》)。
船舶靠港期间,以岸电替代自身燃油发电,为船舶提供生产、生活用电,实现“零油耗、零排放、零噪声”。如果能够普遍推广使用,综合效益十分明显。
首先,环保效益显著。船舶使用岸电后,可明显降低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量,同时减少噪声,有利于改善港口城市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港口环境友好度;其次,从船舶运营成本来计算,岸电价格低廉,一般只有燃油发电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船舶因此节省的燃油消耗费用相当可观。再次,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燃油发电由于能量转换损耗大,能源利用效率一般只有35%—45%,而岸电电网的整体能源利用效率,要比燃油发电机高出很多,能有效减少能源在转换和利用过程中的浪费,实现能源的优化配置。
然而,岸电的推广使用,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港口方面岸电设施建设前期投入大,日常维护成本高,而船舶企业进行受电设施改造也要投入相应成本,需要进一步增强各方面使用岸电的意愿,调动企业打造绿色航运的积极性;二是不同的港口,岸电设施的标准存在差异,船舶使用岸电时面临硬件不兼容等问题;三是大型港口岸电配备情况相对较好,不少中小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靠港船舶需要。此外,政策激励措施不够完善,影响了各方面岸电建设、使用的积极性。
为了航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岸电供应从企业行为到国家战略的跨越,需要方方面面努力。首先,完善顶层设计,由国家层面制定岸电发展规划并统一实施,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给予足额补贴,为企业减负。象山39艘主力船舶完成岸电系统改造,获政府补贴近1700万元,极大降低了企业改造成本,为岸电的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政策创新样本。其次,由权威部门牵头,制定岸电设施技术标准和接口标准,确保不同港口的岸电设施具有通用性和兼容性,避免多重接口标准加重船舶负担。再次,加快沿海大型港口、内河主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步伐,并逐步向其他中小港口推广,尽量做到岸电设施全覆盖。还有重要的一点,对于电价的确定,应该既反映岸电设施的投资,又保持对船用发电的成本优势,兼顾电网企业、港口、船舶各方面的利益,探索出一条多元化的电价定价机制。
岸电的推广使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战略意义深远,应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局面,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使岸电成为航运事业发展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