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别载“人情债”,法治才是硬底牌

丁慎毅

警车开门,下来三人牵着宠物狗逛水果店。近日,河北承德“冀H1288警”警车视频引发争议。12月16日,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系警务辅助人员时某因公驾车前往市区时,让母亲和妻子搭车同行,下车购物时被拍。目前,时某已被解除劳动关系。

警车不是私家车,它是执法的象征,是公权力的具象。当它驶入生活超市的停车场,哪怕只是“顺路”,也模糊了公与私的边界。时某或许觉得,不过是捎带家人一程,何至于此?可正是这种“何至于此”的心态,才最值得警惕。法律条文他未必不懂,问题出在,懂与行之间,隔着一条深深的沟壑。

GPS定位、用车审批、轨迹回溯,技术手段早已成熟,为何仍有人心存侥幸?因为监督常在“出事”后才启动,管理总在“舆情”来时才收紧。公权力的信用,经不起这样的试错。

公众的镜头,成了这次事件的“吹哨人”。这提醒我们,监督不该是被动的“灭火”,而应是主动的“防火”。与其等舆论发酵再仓促回应,不如把行车轨迹、用车记录定期公开,群众看得见,才信得过。

处理一个人容易,重塑一种意识很难。但法治的进步,恰恰就藏在这“难”里。领导干部应带头“述法”,把法治素养纳入考核硬指标;单位应给辅警配“法治导师”,让每一名执法辅助者清楚权力的边界;推行“法治体检”,像检查身体一样,定期检视行为是否合规。“权为民所用”,不是口号,是每一次出警、每一次用车、每一次执法的选择。松一寸,公信力就退一步;紧一分,群众的信任就多一分。

如何让下一个“时某”在伸手开车门前,心里先响起一声警铃?这起事件,不该只是一条新闻,而应成为法治建设中的一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