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令人不适”公共雕塑未必要拆除

童方萍

近日,有网友发布短视频称,云南丽江的一处主题公园内,“人体蜈蚣”“三面女孩”等雕塑造型诡异,让人产生不适。10月13日,荒野之国艺术园发表声明称,部分艺术作品引起关注,给游客带来不适感受。艺术园高度重视意见反馈,已对部分有争议作品进行拆除。荒野之国主要内容就是各类雕塑,在生活类平台上,该主题公园列丽江景区好评榜的第二名(10月14日红星新闻)。

艺术的本质在于通过创造性表达传递情感和思想,从而激发思考。许多经典作品在诞生之初,也因突破传统审美而饱受质疑。从罗丹的《丑陋的头像》到萨尔瓦多·达利的超现实主义创作,艺术史反复证明,那些最初“令人不适”的作品,往往是推动审美演进的重要力量。荒野之国作为以雕塑为核心的主题艺术空间,其定位本就带有实验性与先锋色彩。若仅因部分观众的不适感便立即拆除作品,无异于以多数人的审美惯性压制艺术的多样性,长此以往,公共艺术或将陷入“安全但平庸”的困境。

当然,公众的感受不容忽视。艺术存在于社会语境之中,尤其当作品置于开放景区,面向不同年龄层、不同背景的游客时,必须考量其社会影响。儿童可能因怪异造型受惊,部分游客也可能因文化差异产生误解。因此,园方重视反馈、积极回应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回应的方式,不应是“拆除”这一最直接也最消极的手段。拆除,看似解决了“眼不见为净”的问题,实则回避了更深层的对话可能,也错失了进行艺术教育的契机。

真正成熟的处理方式,应是“引导”而非“消灭”。园方可通过增设作品说明牌,深入解读创作理念与艺术语言,帮助观众理解作品背后的隐喻与批判;也可邀请艺术家或艺术评论者开展导览、讲座,搭建创作者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例如,若“人体蜈蚣”意在反思群体异化或社会控制,通过阐释,观众或许能从“惊悚”转向“警醒”。此外,设置“建议年龄提示”或“内容警示标识”,既尊重观众的选择权,也保留了艺术表达的空间。

这一事件折射出我国公共艺术管理机制的不足。艺术园区在引入作品时,是否建立了科学的评估体系?是否进行了公众意见征询或专家评审?若能在展前进行风险预判与文化适配评估,许多争议本可提前规避或缓解。公共艺术不仅是审美对象,更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其管理需要专业性、前瞻性与包容性的结合。

真正的文化自信,不在于清除所有“异质”表达,而在于有能力包容差异、解读复杂,在争议中达成理解。唯有如此,艺术才能真正走进公众生活,公共空间也才能成为思想碰撞与审美成长的沃土。

2025-10-15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40288.html 1 3 处理“令人不适”公共雕塑未必要拆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