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浩声
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作为核心要求之一,直指长期以来因政绩观偏差、权力监督缺位导致的资源浪费问题。这一制度的细化完善,既是对过往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规范决策行为、减少源头浪费的必然要求,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深思细察,抓好落实。
近年来,个别地方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苗头有所抬升,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如日前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原厅长李德明,其在担任通榆县委书记期间,罔顾该县刚完成脱贫摘帽和财力紧张的实际,擅自变更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方案,斥资超千万元建造10座“星级”公厕。这些公厕,每座面积百余平方米,配有中央空调和排风系统,以及烘手器、净化开水机、自动喷香机、无线网络、音响等,造价相较预算翻倍,严重超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
类似李德明这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并非孤例。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西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一个投资3.5亿元的汽车博物馆,建成已经两年多了,却迟迟不开馆。本该半年内完成的竣工验收,整整拖了两年半,一直拖到部分设备面临报废的风险。3.5亿元投资,每年的财务成本,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既暴露了当地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也折射了重大项目决策和执行上的随意性。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尤其需要警惕的是,现实中,人们往往对“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跑冒滴漏”痛心不已,却对一些官员脱离实际、“拍脑袋”决策,一意孤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熟视无睹。而且,对于决策带来的“失误”,一些决策者居然心安理得,很少对此承担责任。有的甚至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殊不知,那些影响长远的重大浪费,是需要有人“买单”的。
决策失误,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政绩观的错位,是重要的根源。诚如上述曝光的典型案例,有些地方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驱动下,盲目上马项目,导致“半拉子工程”、低效无效投资频现。这种浪费,表面上是资金和资源的损耗,实则民主决策机制的缺失,由此带来的是决策导向性的偏差。为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劳民伤财的短视行为,正是从思想源头上纠偏。
坚决纠治各种形式的“政绩冲动症”,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无论制定发展规划,还是出台政策措施,抑或决定重大事项,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聚焦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决策,要着眼长远,尊重规律,保持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建言和监督。
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需要破解的问题不少。管住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是一项非常重要且紧迫的工作。抓好了,不仅可以校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也可以在更大的层面上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