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征
人在广州,一年举报2277起车辆违法行为,其中1945起总计扣分8998分。网名为“大湾区野生摄像头”的王先生分享其2024年“举报战绩”。视频评论区中,很多网友为其举报行为点赞,称其为“广州好市民”;也有人对其行为言辞激烈,称其“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月25日封面新闻)。
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是举报者的坚持不懈,也是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发生的真实写照。王先生说,他举报的主要是占用应急车道、跨实线等常见和典型的违法行为,一些车辆不仅占用应急车道,还利用摄像头盲区躲避处罚,让他“不服气”。于是,他选择用行车记录仪充当“野生摄像头”,为交警部门“查漏补缺”。
面对王先生对规则的较真,有人谩骂其“多管闲事”,有人赞誉其“城市英雄”。支持者认为,这种举报行为是对交通规则的有力维护,是在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不过有些人对其进行言语攻击,反映出部分人规则意识的淡薄和对自身行为缺乏反思。他们习惯于将交通违法视为小事,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反映出他们在面对自身错误时,缺乏承认和改正的勇气,反而迁怒于举报者。
从法律层面来看,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广州市交管部门也明确表示,市民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或在微信公众号举报。这为公民参与交通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当然,如何平衡好民间监督与官方执法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完善举报机制,如何提升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尤其是如何让举报者得到看得见的实惠而非嘲讽甚至咒骂等,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需要鼓励更多公民积极参与交通治理,也希望行使监督权利的公民能够收获掌声而非嘲讽。
现实生活中,面对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跨实线等违法行为,相信很多人也有过“不服气”的想法,但是很少有人像王先生那样,拿出实际行动积极举报。须知,每一次举报,都是对潜在交通事故的预防,都是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这种举报行为之所以值得鼓励,是因为它能激发更多人对交通违法行为说“不”,让更多人意识到维护交通秩序是每个人的责任。
王先生的“野生摄像头”,如同一面照见社会文明的镜子。当“野生摄像头”的较真精神从孤例转化为常态,当谩骂者幡然醒悟理解监督者的苦心,我们就能迎来一个更有序的交通环境,乃至更成熟的公共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