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刘金鑫)宁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昨天发布消息,经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和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我市12月18日前后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2月17日1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需要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宁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对工业企业有计划地实施停产或限产(降低负荷);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增加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增加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