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挂证”乱象需疏堵结合

王军荣

“一级房建证,贵州、湖北的单位,挂靠3个月,5000元至6000元;浙江的单位,挂靠一年,1.7万元至1.8万元,上全年社保”“证书挂给我,你等着收钱就行”……近日,张先生收到一中介发来的上述信息。张先生说,自从去年他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分享到社交平台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私信询问其是否愿意将证书挂靠出去(9月11日《工人日报》)。

所谓“挂证”,指的是将自身的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到并非实际工作的单位,以此谋取收益。持证人此种行为,不但违背了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还给社会带来了众多不良影响。治理“挂证”乱象,已刻不容缓。

“挂证”乱象造成的危害不可轻视。其一,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破坏;其二,致使工程项目中出现人证分离状况,干活的没证,有证的不干活,给工程项目的质量埋下了隐患。为更有力地打击“挂证”乱象,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称,决定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专项治理。但实际上,“挂证”现象依然存在,不少中介积极地为求证方和持证人“搭桥牵线”。

治理“挂证”乱象,需要疏堵给合。先谈“堵”。要强化执法力度,对“挂证”的既得利益者予以严惩。“挂证”行为本身违反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一旦被查出,持证人可能因此面临法律制裁。如果挂靠的工程项目出现问题,如质量、安全等事故,持证人作为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证人还可能因参与挂靠行为而被吊销职业资格证。然而,虽有严惩的依据,可真正受到处罚的人寥寥无几。很多时候,监管部门在检查时往往提前“告知”,且只检查部分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挂证”乱象留出了余地。

因此,查证不但要提高频率,还要暗中进行。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平台,达成证书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动态监管。最为关键的是,一旦发觉“挂证”现象,就要依法予以处罚,将证件作废,并且规定五年内不得重新报考。只有提升违法成本,持证人才不敢做、不能做,继而切断“挂证”的利益链条。

接着说“疏”。解决“挂证”乱象,还应优化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倡导构建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使人才任用不只是依赖证书,而更重视实际能力和工作成绩。企业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降低对外部证书的依赖程度。

2024-09-12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74734.html 1 3 治理“挂证”乱象需疏堵结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