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声环境有效治理

楼越明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显示,去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接到投诉举报25.5万余件,其中噪音扰民问题占61.3%,排在各环境污染要素第一位。

噪声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客观上,城市快速发展,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变得多样化,必然带来噪声增加。噪声来源涵盖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领域,也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喧闹的广场舞、建筑装修、深夜鸣笛等。现代生活中,人们很难不受噪声干扰和影响。

不同于水、大气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噪声属于“感觉公害”。声音无形,却又无孔不入,一不留神人们就会陷入噪声困境。长期置身于噪声伤害之中的人,不仅学习、工作、生活受到影响,还可能出现耳鸣、失眠、神经衰弱和暴躁易怒等“症状”,有的甚至会增加诱发疾病的风险。

现在不少地方采取措施,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但形势仍然严峻,由此引发的纠纷和信访投诉时有所见。揆诸现实,无论是人们声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还是噪声源头取证、噪声检测评估等难题,都成了噪声治理的绊脚石。

为保障城市声环境质量,我国2022年5月颁布施行《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噪声防治问题,从法律层面作了规定。如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等等。

噪声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有效击退噪声这个“无形的敌人”,需要多方协作、共同发力。

前瞻性规划和顶层设计必不可少。在国家层面《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声十条”)出台背景下,各地应积极推动地方层面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噪声治理法规标准体系。在城市空间布局上,充分考虑声环境影响,持续推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全覆盖,尽量减少项目布局环境冲突。

注重治理常态化。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阶段性治噪,无疑是必要的。但推动噪声治理广覆盖,还需完善噪声监测管理体系,灵活运用大数据采集、分析等手段,推动声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从粗放向精细化转变。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执法、及时化解问题,以及探索建立噪声污染信用记录等措施,形成常态化的噪声治理机制。

重视发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消声”。如,企业应践行绿色生产方式,通过技术赋能,开展“宁静工厂”建设试点,将噪声控制在排放标准内;公共服务部门应带头加强噪声防治和管控,积极采用有利于降低噪声的材料、设施、设备;个人参与方面,应强化“公众宁静意识”,自觉减少噪声排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进噪声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勾勒城市文明的“宁静”底色,必将进一步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4-09-12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74729.html 1 3 积极推进声环境有效治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