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怎能“整掉”鸡鸭鹅

冯海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以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农民生活环境普遍大幅改善。不过,在充分肯定整治成效的同时,也应看到某些农村地区“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有的地方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偏差、走样(6月22日《半月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针对的是行路难、如厕难、环境脏、村容村貌差、基本公共服务落后等问题。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扭转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中办、国办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但某些农村环境整治整过了头,连鸡鸭鹅也被“整掉”。

晨起闻鸡鸣,午后听犬吠,池塘有鸭鹅,这是多么美妙的农村生活画卷。但这样的场景,如今在一些农村地区看不到了,因为某些基层组织将鸡鸭鹅视为“脏乱差”的祸根,为了整洁一并“整掉”了。

如此擅自拔高标准、不切实际的整治,不仅让农村“城市化”,也影响到村民的生活。像鸡鸭鹅等家禽,既是农村图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乎农民的食物与生计。鸡鸭鹅被禁养,意味着农民餐桌上的肉蛋以及赚取生活费的路径也被整没了。这种做法,背离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初衷。

究其根源,是一些镇村干部既无视国家相关政策,也无视当地村民的生活和表决权,采取的是“闭门决策”,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如何定、花多少钱等,完全是个别领导说了算。如果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部署操作,充分尊重村民意见,显然不会连鸡鸭鹅也被“整掉”。

有专家表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把握以下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发动群众,干群合力;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共进。在此基础上,笔者以为,还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国家部署基础上,细化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标准,严禁超标;二是,有效约束基层领导干部“想当然”的权力。

像鸡鸭鹅等家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必须予以保留,谁也无权禁止村民饲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患上“洁癖症”。至于村民在养鸡喂鸭的同时,如何维护环境整洁,完全可通过引导、奖励等办法解决。这应该在整治标准和相关政策中予以明确。

2024-06-13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57886.html 1 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怎能“整掉”鸡鸭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