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波市转办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0件

我市公开第一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

5月1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波市移交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0件。

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大气2件、土壤2件、噪声4件、其他污染2件。从区域分布上看,海曙1件、江北1件、鄞州1件、奉化2件、余姚2件、慈溪2件、市辖区1件。截至当日,宁波市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52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处理。

截至2024年5月17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波市移交的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7日-6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1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A29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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