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璐 单晓峰 通讯员 林莉 葛红)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餐饮店菜单上提供的菜品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而商家则表示,图片仅供参考,与实际菜品存在差异很正常。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调解,并对涉事菜品的图片与实物进行比对,发现确实存在较大出入。商家承认图片是从网上随意下载的,并解释因季节变化以及每日购菜情况不同,菜品原料会有所调整。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向消费者道歉并予以退款,同时承诺今后会确保菜品图片的真实性,并及时向消费者解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图片作为商品展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真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作为商品的销售者,商家有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若商家通过虚假的商品图诱导消费者购买,可能构成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商家利用“图片仅供参考”逃避责任的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营销行为。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核对商品信息,保留好购物凭证,如果遇到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营销行为,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商品图片与实物相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