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制定局长陪餐制。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
(11月10日《福州晚报》)
校园食堂安全问题频发,不但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也会对教学秩序造成很大的影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不少地方推出“校长陪餐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希望能够让学校领导真正负起责任,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过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的“校长陪餐制”停留在纸面,并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则打了折扣,“校长陪餐”变成了“副校长陪餐”“班主任陪餐”。
相比于“校长陪餐制”,应该说“局长陪餐制”更加令人期待。在现行体制下,局长的视察往往意味着更高的关注度和更严格的检查标准,这将促使学校更加认真地对待食品安全工作。其次,“局长陪餐制”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机制,比内部监督更具公信力和约束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不管是“校长陪餐制”也好,“局长陪餐制”也罢,其实都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一种形式,而非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陪餐制只是其中的一环,它更多的是一种监督和促进的手段。要真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还需要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因此,在实施陪餐制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其他方面的配套措施,如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等,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局长陪餐制”令人期待,但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一方面,“局长陪餐”不能走马观花,而是要真正深入到食堂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局长陪餐”需要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只有这样,“局长陪餐制”才能成为一项好的制度,有效的制度。
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