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好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同心圆”

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到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据新华网)

实现协同育人,学校是文化育人的主阵地,家庭是品德教育的主战场,社会是实践教育的大舞台。需要三方主体定位准确、任务边界清晰,各司其职,既不越位、缺位,也不错位,相互支持、促进,良性互动,同频共振。不过,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协同双方责任边界模糊、职责不明的混乱现象,出现了“家庭教育学校化、学校教育家庭化、社会教育边缘化”的问题。

三方如何配合,才能实现最佳育人效果。个人觉得,基础是“同”,关键在“协”,宗旨在“育”。

一是同为育人主体,达成育人共识。要将家校社共育理念贯彻落地,在“同”上必须认识一致。按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的内涵要求,家庭与社会在育人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是息息相关的育人共同体。没有家庭教育参与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一种不完善、不完整的教育。家庭、社会与学校是同样重要的育人主体,必须了解学校育人的全过程,与学校步调一致达成育人共识,而不只是学校育人的配合者。

二是同心同向发力,形成育人合力。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必须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明确各自责权分工,实实在在地参与到教育活动中。一方面,家校社这三大教育主体要“同心”,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相互融合进行启智育人活动,三者必须步调一致、形成教育合力,努力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另一方面,这三大教育主体“同向”,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一致,学校要主动将家长与社会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形成育人共同体。最后,家庭、社会与学校三大教育元素要“融合”,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能各自为政、单方面进行育人实践,而是应该在育人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上相互融合。

三是把握同向互动,创新共育机制。社会这本“教科书”是个无穷的宝藏。盘活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实践育人的元素,让孩子们走进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大众传媒、剧院、公园、艺术节、文化节、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感受文化熏陶,实现社会育人资源共建共享,发挥社会大课堂的育人作用陆青春(宁波市名师)

2024-11-12 3 3 现代金报 content_184109.html 1 3 绘好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同心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