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冬日,北风渐紧,车顶已有了霜。这样的天气里,身体似乎本能地渴求着一份厚重的温暖,于是便升起一个念头:该吃点猪蹄了。
记得妻子怀孕前,很少吃猪蹄。生了女儿后,向来挑食的她,为了孩子,竟也闭着眼,将她姐姐炖的黄豆猪蹄汤喝得一滴不剩。那浓白的汤汁,似乎将一位母亲的坚韧与温柔,都熬煮了进去。这汤确实有效果,她的奶水很充足。为了避免吃腻,妻姐还把配料换成冬瓜或海带,以减少油腻。
妻子是山东人,我问她有没有吃过猪蹄扒海参,这可是鲁菜中的名菜。她瞥了我一眼,说她老家在鲁南农村,那里不靠海。我于是笑了,想着这猪蹄倒像是个随和之辈,去胶东能配海味,在鲁南就守着黄豆,到了我家,又随我们天南地北地尝试。
猪蹄是绝佳的食材,容得下万千风味。我曾用整瓶啤酒慢焖,汤汁收至黏稠,裹挟着麦芽的香气。也试过以醇厚的绍兴黄酒代之,酒香渗入筋络,入口即化。绍兴豆腐乳中含有黄酒,拿来炖猪蹄,亦可。另外,用黄豆酱和醋姜来制作,去腥提鲜,各有风味。
女儿上小学前,在乡下摆了上学酒。请来的女厨师,执意要露一手她的椒盐猪蹄。“便是大夏天,也保准人人爱吃。”她自信满满。做法确实有点繁琐:需先焯水去腥,撇尽浮沫,洗净后另起锅加盐,煮至软烂。两次熬煮,一次为了洁净,一次为了软糯。然后沥干水分,下油锅里炸透,等上桌时再炸一遍,撒上椒盐才算是大功告成。食之,表皮炸出一层焦脆的壳,内里却酥香软滑,椒盐的辛香恰到好处。一点不腥,很有嚼头,须得用手抓着吃,方能尽兴。大多数吃酒席的人都喜欢,有少量剩下的,我打包回家,第二天在微波炉中转一下,椒香依旧,却更加韧滑,实是美味。
厨师说:“猪”和朱同音,“蹄”和题同音,酒席上猪蹄的用意是:希望考生金榜题名,成为栋梁,也能朱书题名。哦,原来还有这个好彩头。
后来,我在宁波大学培训时,在宁大北部校区的美食街上,看到了烤猪蹄。懂行的人说这是网红美食,名为八戒烤蹄,这家烤猪蹄店开了很多年,很多食客都是特地前来品尝。猪蹄先经过卤制,再以辣椒粉点缀后,烤制后的味道,让人难以抗拒。就是有点辣,我还是更怀念女厨师的椒盐猪蹄。那不仅是怀念一个味道,更是怀念那个为女儿庆祝的热闹夏天。
可能是遗传,女儿也喜欢猪蹄。母亲为了招待她,在老家用羊尾笋炖猪蹄。不用再放盐,只加姜片去腥。母亲是用高压锅煮,大火呲开后,用小火慢炖半小时,出锅前撒一把葱花和一勺鸡精。猪蹄吸收了笋干的部分咸味,又软又有嚼劲,而笋干融合了肉味,变得丰腴动人。女儿偶尔吃点肥肉,但更喜欢吃后猪蹄里的瘦肉,人称“弹子肉”。猪蹄汤也很鲜美,但如今我血脂偏高,不敢多喝了。
如今,我偶尔也会买猪蹄,调剂一下菜单。直接红烧感觉有点腻,那就做猪蹄花生煲吧。花生会吸附猪蹄的油腻,变得油润可口。煲仔能保温,在冬天做着省事,吃的也舒服。女儿已是青春少女了,说是要减肥,我总哄她:“这个胶原蛋白多,吃了皮肤好。”她这才勉强动筷,那模样,像极了她母亲当年的挑食。
听说,“大猪蹄子”成了网络上调侃男子不解风情的流行语。但在我心里,它永远是那段与家有关、被灶火炖得软烂入味的旧时光。但愿我这笨拙的丈夫和父亲,也如这猪蹄般,被岁月的文火慢炖出了几分滋味,未曾辜负家人耐心的守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