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近日,好利来四川成都一门店通报表扬加班员工,引发关注。
通报称,两名员工完成当天工作后,“主动留店通宵制作准备情人节产品和相关工作,连续奋斗了29个小时”,展现出的责任感和拼搏精神尤其突出,经市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每人奖励1000元,以资鼓励。
这本是彰显员工敬业精神、激励团队士气的正面宣传,却在网络舆论场意外“翻车”,引发公众对企业加班文化、员工权益保护以及劳动法规执行等问题的广泛讨论。面对质疑,该门店店长回应称不了解情况,相关部门则表示尚未收到相关投诉。
通报表扬的初衷,是弘扬员工主动担当、任劳任怨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貌似合情合理。但是,当两名加班员工被企业塑造成标杆和典范时,问题的性质或许悄然发生了变化。任何形式的褒奖都意味着一种价值观的倡导,而这种价值观一旦违背人的基本需求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必然引发公众反感。
从最直观的层面看,连续工作29个小时,是对人的生理极限的挑战,是非常态的、不可持续的;从法律角度讲,这种“连轴转”的工作方式,已远远超过了法律允许的界限——劳动法明确规定,每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哪怕是员工自愿且有加班费,企业也应想方设法避免这种过劳行为。
也就是说,员工连续工作29个小时,只是“情人节当天订单激增”这一特殊情况下的“极端”行为,不具有典型性、可推广性,不宜、也不该将其当成一种企业价值观进行宣扬,否则就有“美化加班”、PUA员工之嫌。
不得不说,时代不同了,这套“加班挣钱”“加班光荣”的叙事逻辑,在今天已经行不通了。此次事件引发的舆论反弹,以及时常登上热搜的“00后整顿职场”话题,无不诉说着职场价值观的代际更迭。新一代劳动者早已不再接受“用健康换成功”的职场理念了。
公众职场理念的转变正倒逼企业从人本视角重构管理逻辑。近年来,一些有远见的企业纷纷和“996”工作制说再见,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告别无效加班,倡导双休。事实也证明,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从体力消耗转向智力创新的今天,保障劳动者权益绝非企业发展的绊脚石,而恰恰是激发企业活力的密钥。
这场因一纸表扬通报引发的“翻车”事故,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只有尊重员工、遵守法律、构建健康的企业文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员工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说到底,连续工作29小时的员工的确需要善待,但这种过劳行为本应避免,而不应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