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被滥用不能总是“无解”

叶金福

肖先生经营一家服饰网店,他向记者反映,经常遇到退货回来的衣服有刺鼻的香水味或明显的瑕疵,虽然吊牌和商标都还在,却无法进行二次销售。甚至有些消费者专门研究如何将自己穿过的衣服退给商家,并与其他消费者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因为有平台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加上有运费险的“庇护”,消费者不需承担任何损失就可以退货,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仅退款”被滥用现象。

8月20日《宁波日报》

“仅退款”是指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等商品时,平台经评估后可以支持消费者仅退款不退货。对于这项新服务,绝大部分消费者认为有助于劝退一些以次充好的不良商家。

按说,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机制,这既能降低购物门槛且打消用户的顾虑,也能倒逼商家重视商品质量和诚信经营,有助于提升平台竞争力。可以说,“仅退款”机制,对于商家和消费者而言都是双赢之举。

但现实中,有少数消费者竟然利用“仅退款”规则,干起了“薅羊毛”的勾当,明明商品没有瑕疵,也要“鸡蛋里挑骨头”,以求达到“仅退款”的目的。比如:有买家说,发现袜子上有个线头,拒绝退换货,要求直接退款,否则就要写差评。这说明,“仅退款”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笔者以为,“仅退款”被滥用不能总是“无解”,需多方发力,综合施策。

首先,电商平台作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核心,有义务和责任去维护健康的消费生态,不妨通过建立商家快速申诉、投诉通道与处理机制,既要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又要防范消费者权利的滥用。同时,电商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与“仅退款”相关的关键字眼进行抓取分析,从而建立更加具体的识别机制,明确适用“仅退款”的情形。比如通过梳理总结不同品类、不同服务的特点,明确“仅退款”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才能发生,在系统中进行明确的参数设置,让无良消费者无机可乘。

其次,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在执法监管等层面形成制度合力,又要善用技术手段去做数据分析和统计,对于有明显证据能证明是滥用“仅退款”机制的消费者,可以将其纳入“黑名单”,倒逼更多消费者自觉远离利用“仅退款”规则漏洞恶意“薅羊毛”。

其三,商家一旦遭遇无良消费者恶意“薅羊毛”,就应积极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为了不被差评而选择忍让,从而助长了无良消费者恶意“薅羊毛”的嚣张气焰。

当然,消费者也要学会诚实守信。其实,“仅退款”也是一面镜子,考验着消费者的个人诚信度高不高。如果消费者恶意利用“仅退款”规则的漏洞“薅羊毛”,那势必既有违个人诚信,又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此,可就失信又失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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