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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专家带货”“专家推荐”等关键词,发现不少广告视频存在明显AI生成痕迹,除了较为明显的文字错误外,还有画面涂抹感强、人物动作不协调、嘴型与台词对不上等情况,然而视频画面均未见“AI生成”相关提醒。一些平台提供的AI视频制作工具,可批量输出隐藏标识的“虚拟专家”带货素材(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由于专家对特定领域有研究、有专长,在公众心目中有一定公信力乃至权威性,所以,总有一些人假冒专家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比如,一些电视购物节目中,曾出现部分“千面专家”(即同一人扮演多重虚假专家身份)进行不当宣传。进入AI时代后,协和名医于康、传染病学专家张文宏等专家遭遇AI仿冒。如今不但AI生成“虚拟专家”带货,还有一些平台助长这种乱象。
AI“虚拟专家”比“演员专家”更具有破坏力。一方面,商家找演员冒充专家需要支付的成本不低,而AI生成“虚拟专家”的成本非常低;另一方面,“演员专家”具有“面熟”等特点,相对容易甄别,但“虚拟专家”能生成多种面孔,外界不细心分辨难以甄别。因“虚拟专家”带有提醒标识会影响带货效果,所以这类视频一般隐藏标识,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
消费者被AI“虚拟专家”误导后,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乃至健康权等,均有可能被侵害。同时,真正的专家群体有可能被“污名化”,因为“虚拟专家”并不具备真专家的能力,甚至在带货、推荐中可能存在“吹牛”等违规行为,这会影响公众对专家群体印象。另外,“虚拟专家”的不当带货行为还可能对同类产品和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
所以,决不能允许AI“虚拟专家”带货。批量输出隐藏标识的“虚拟专家”的相关平台,无疑是在助纣为虐。虽然不少AI视频制作平台的“一键成片”功能,可以选择“是否显示AI标识”,但显然,大多数商家不会选择显示,以达到鱼目混珠误导消费者的目的。如此一来,平台批量输出的无标识“虚拟专家”,就会助长商家作恶。
部分平台这么做,是在公然挑衅相关规定和标准。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示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反观部分平台,却偏偏提供无标识“虚拟专家”带货素材。
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平台的违规情节,对其约谈整改或者直接开出罚单。只有依法严惩违规行为,才能表明显示标识是AI生成视频不可撼动的“铁规”。谁助长作恶,谁就要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