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佳
通讯员 陈露佳 张熠 陆思颖
细碎阳光透过落地窗,为慈溪市妇儿活动中心的儿童友好探望点镀上一层柔和光晕。承办法官坐在圆桌旁,与一个小男孩轻声交谈。
男孩名叫小海(化名),今年十岁。他的父母正在法院诉讼离婚,但夫妻二人都舍不得放弃孩子。
按照法律规定,法官需要当面询问小海本人的意愿。承办法官担心,这样的询问,如果放在法院进行,会让孩子心生抵触,甚至影响他真实想法的表达。于是,法官将询问地点选在了儿童友好探望点。
这里没有法袍,没有法槌,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法官就像一位邻家叔叔,温和地问起他的日常:“平时谁陪你写作业呀?”“周末喜欢去哪里玩?”
小海渐渐放松下来,话也多了起来。他告诉法官,爸爸因为工作经常不在家,自己一直是外婆和妈妈照顾,他愿意继续和外婆、妈妈一起生活,爸爸也可以随时来看望他。
这个平常的午后,一场简单却用心的沟通,是慈溪法院与慈溪市妇联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温柔写照。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探视、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等的权利。但司法实践中,离异家庭的探望权执行屡成难题:父母矛盾激化相互抵触、居住条件受限缺乏合适空间、法院场所氛围严肃不利于孩子放松……不少未成年人与父母,只能在法院会议室进行“打卡式”探望——匆匆一面、气氛冰冷,孩子怯生生坐在椅子上,父母隔桌相对无言。没有温情交流,只剩尴尬沉默。
这样的探望,不仅难以维系亲子情感,更易加重矛盾,引发循环诉讼、重复强制执行等,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横亘在“场所”与“心境”之间那道看不见的墙,如何打破?
为破解这一民生难题,慈溪法院联合慈溪市妇联开展深入调研,于去年6月试点设立首批7个儿童友好探望点。这些探望点内配备了玩具、绘本阅读角、亲子活动区,让孩子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与父母见面,最大限度减轻家庭变故带来的心理创伤。
在大半年的试点运行基础上,今年1月,慈溪法院进一步扩面提质,联合慈溪市妇联将慈溪全市68个妇儿驿站全部纳入儿童友好探望点体系,实现镇(街道)全域覆盖。
该院还专门制作了《儿童友好探望点温馨告知书》,与裁判文书同步送达涉抚养权离婚案件当事人。当事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离家近的站点便捷探望,也可出于隐私保护选择跨区域探望。截至目前已随案送达700余份,木兰热线接受咨询78人次。
截至目前,慈溪法院通过儿童友好探望点高效化解13起探望权执行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