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至少安排5300万元

宁波派送科技企业融资贴息“礼包”

重点支持无还本续贷和发债业务

激智科技生产车间。(受访企业供图)

本报讯(记者张正伟 金宇涵)宁波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步伐马不停蹄。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委金融办获悉,宁波市科技企业融资贴息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发布,三年内将安排不低于53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技企业无还本续贷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债贴息,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宁波民营经济发达、中小科技企业众多,为了全面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改造,我市出台了《宁波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积极构建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融资体系,初步形成了“股、债、贷、保、基”全链条、全方位联动的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25年末,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超过3800亿元,同比增长28%;科创类融资担保余额120亿元,同比增长超20%,在保科创企业3300家,规模居全省第一。

此次出台的融资贴息实施细则主要针对科技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债两大类。其中,科技企业无还本续贷采用名单制,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超过的按4%测算;贴息金额按科技企业实际利息支出金额的2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申请贴息合计最高10万元。科技企业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券,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支持,每年兑付金额最高70万元,单家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累计获得的贴息最高100万元。

市委金融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科技企业申请无还本续贷和发债贴息,无还本续贷合同签订时间和债券发行时间均为2025年8月23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申请无还本续贷贴息的,需被纳入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名单,且企业类型和业务符合《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申请发债贴息的,需经科技部门认定(不含宁波市内国有企业)。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流程、细化服务,确保政策红利快速触达企业。”市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持续完善专项配套政策,做好科技企业融资贴息、科技创新保险补贴、国有基金投资尽职免责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等一系列助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