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扎野猪,明天扎到人”不是危言耸听

海 凝

随着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一种以无人机搭载热成像与金属箭的“高科技狩猎野猪”方式悄然兴起。有人出于寻求刺激的心理,使用无人机对家畜甚至一些国家保护动物进行无差别射杀。电商平台上25元可购买成套金属箭设备(11月18日《新京报》)。

我国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并不是允许随意猎杀野猪,因为仍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一些人认为,可以大胆猎杀野猪,于是通过无人机搭载金属箭,随意猎杀——不仅猎杀野猪,还伤及家畜,甚至威胁到人的安全。无人机搭载的热成像技术,很难区别野猪和家畜,就出现了部分家畜被伤害、农户受损失的情况。由此推论,“今天扎野猪,明天可能就扎到人”并非危言耸听。

无人机无差别射杀,往往很难找到凶手。原因是,金属箭无论是射中家畜还是误伤人,这种“凶器”上都没有特殊标识,加之某些人未按规定实名登记无人机,将很难判断“暗箭”来自哪儿。这给受害者后续维权、有关部门侦破带来很大麻烦。因此,须将治理前移,多措并举预防无人机无差别射杀行为。

从思想上纠正某些人错误认知。对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进行权威解读,让所有人明白仍不允许随意猎杀野猪,同时在禁止性规定中明确写入“无人机猎杀”,特殊情况下使用无人机猎杀野猪须经过审批。对随意使用无人机开展无差别射杀行为,应明确为非法猎杀。

对网售全套空投金属箭等利器依法下架处理。在商品展示页面中,这类箭头散发着锋利的寒光,基本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的特征。加之从高处投射,“杀伤力”不小。因此,应当将无人机搭载的金属箭等利器明确列为管制刀具。同时,以强有力手段推动无人机全面实名登记。

严打无人机随意猎杀行为,才能防止误伤人。只有整治无人机随意猎杀野猪,才可能避免射中家畜;只有今天严防家畜被伤害,才能防止人被误伤。这需要对无人机猎杀行为加强针对性监管。一旦发现家畜被无差别射杀,受害人需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应受理并尽力破案。让“凶手”受到处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才能避免伤人。

相关猎杀视频在短视频平台泛滥,也对某些人起了诱导作用,需要短视频平台履职尽责严格把关。有人建议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辅助投射标枪或箭支装具”列为禁猎工具,值得考虑。

以往所说的头顶安全,大多指高空抛物带来的安全威胁。但随着无人机出现及无人机“黑飞”“乱投”,公众头顶上又多了一种“炸弹”。尽管目前尚未发生无人机射杀人的情况,但如果不及时出手干预,人被无人机误伤将是迟早的事。避免这类悲剧发生,就得对无人机无差别射杀野猪、家畜实施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