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技术、包回购、包收益?

法院:警惕利用“订单农业”诈骗

本报讯(通讯员郑珊珊 记者王佳)警惕“包赚不赔”的农业合作陷阱!近日,余姚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借“订单农业”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杨某与被告人张某等六人(均已判刑)共同出资成立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大量投放虚假广告,将公司包装成主营金线莲种苗、灵芝菌包等小众高端农产品的“特色农业公司”,大肆吹嘘项目市场前景和利润空间,承诺由“农业专家”全程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并签订合同,保证以高价回购农产品,以此诱骗农户。

吴某、杨某等人还将在网络上下载或盗取的所谓“合作基地”“生产车间”的视频、图片发送给咨询的农户,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项目真实可靠的假象。

然而,当农户投入资金购买种苗菌包,精心养护至农产品成熟,满怀希望地等待公司按约回购时,吴某、杨某则以“品相不达标”“未按规范管理”等种种苛刻的理由拒绝回购,导致农户前期投入血本无归。短短一个月内,共有6户农民受骗,涉案金额累计6.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两名被告人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近年来,假借“订单农业”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广大农户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络平台或电话销售中推销的所谓“小众”种植、养殖项目,对于承诺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项目应保持审慎态度。在选择农业合作项目时,一定要核实企业资质、经营状况及项目真实性,尽量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察觉上当受骗,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