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市结构 提升城市品质

《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本报讯(见习记者何丫 记者吴向正)为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优化城市结构、提升城市品质,昨天,《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更应走在前列,通过立法将中央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宁波经验’。”市住建局负责人在会上作关于《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说。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九条,充分吸收了我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经验,对条例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城市更新的规划和计划、更新实施的要求、更新保障、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条例(草案)》立足宁波实际情况,充分彰显特色。《条例(草案)》规定,建立综合体检、片区体检、专项体检等多层次城市体检制度,体检结果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条例(草案)》明确,居住类更新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功能和提高生活品质,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产业类更新要推动老旧厂区转型,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设施类更新应统筹地下管线、防洪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交通场站建设与周边地区一体化更新;保护传承类更新要以微改造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为主,注重补齐设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和保留历史风貌;公共空间类更新鼓励文体场馆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改造,提升公共场所应急避难服务能力。

《条例(草案)》对低效产业用地更新作出规定,鼓励“工业上楼”和混合用地用途兼容,允许符合条件的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经批准利用自有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条例(草案)》对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作出专章规定,要求普查历史文化资源,历史建筑可依法加建改建,建立数字化保护监测机制,鼓励原住居民参与保护和开发利用,防止过度开发。

2025-08-29 《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33214.html 1 3 优化城市结构 提升城市品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