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返还彩礼被法院悬赏:婚姻不是生财之道

关育兵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悬赏公告引发社会关注。公告显示,被执行人吴某因拒不履行返还胡某友彩礼4万元的义务,法院决定悬赏一年,举报人若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将获得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6月17日澎湃新闻)。

“4万元彩礼悬赏令”公之于众,让大家看到,被执行人吴某拒不返还彩礼的行为,不仅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更折射出婚姻观念在物质浪潮冲击下的扭曲变形。

彩礼本是传统婚俗中承载祝福与诚意的纽带,但在部分地区逐渐异化为“天价筹码”,部分家庭甚至因婚致贫。吴某案件中,4万元彩礼数额虽不算惊人,却因女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暴露了彩礼纠纷背后的社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这一法律规定,正是为了平衡双方权益,避免彩礼沦为敛财工具。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乱象,本质是将婚姻异化为交易。在山东某地,曾出现女方收取28.8万元彩礼后“人间蒸发”的案例;河南也有夫妻闪婚后迅速离婚,男方追讨彩礼无门的事件。这些现象与《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背道而驰,不仅伤害了当事人感情,更动摇了婚姻制度的根基。当彩礼成为婚姻的“入场费”,当感情被明码标价,婚姻便失去了神圣性,沦为冰冷的利益交换,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万宁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是司法机关对拒不执行行为的强硬回应,更是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有力震慑。通过将执行难题“晾晒”在阳光下,借助群众力量拓宽财产线索渠道,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出“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的明确信号。这一举措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也警示着企图通过婚姻谋取不当利益者:任何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治理彩礼乱象,需要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彩礼纠纷相关法律规定,细化彩礼认定标准和返还条件,提高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道德层面,需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打破“彩礼越高越有面子”的攀比心理。此外,基层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推动婚俗改革,让婚姻回归情感本质。

2025-06-18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19990.html 1 3 拒不返还彩礼被法院悬赏:婚姻不是生财之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