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让更多百姓受惠

吴 雨

自去年12月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以来,截至目前,全国2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个统筹区已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其中有11个省级医保部门在全域范围内开通医保钱包(5月23日《宁波日报》)。

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仅限于职工本人。“有病的人不够花,没病的人用不了”一直是个现实问题。年轻人在大城市里就业打拼,缴纳职工医保,其缴费基数相对较高,个人账户余额也多,但是由于身体健康,很少上医院看病,因此对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需求较小。

相比之下,这些年轻人的家人和近亲属,特别是在异地小城市或农村参加城乡医保的老年人,缴费基数低,个人账户没有什么余额,但使用需求较高。这就导致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一种结构性“错配”,造成部分医保资金的闲置,降低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影响到了老百姓的医保获得感。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跨出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第一步。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参保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新近推出的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举措,无疑又是一大进步。一直以来,由于待遇政策、系统交互、信息传输、数据安全等问题,医保个人账户跨省、跨险种共济存在诸多困难。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以“医保钱包”为载体,用信息化手段有效赋能医保体制深化改革,打破了个人账户原有地域、户籍的限制,将其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这对提升广大参保群众及其家庭的保障水平、合理化配置资源将起到积极作用。

个人账户使用对象由“本人”到“配偶、父母、子女”,再到“近亲属”,共济地域由本统筹区到省内、再到跨省——职工医保个账共济政策的不断推进,背后是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执政理念,关系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惠民之举善莫大焉,理当广为宣传普及,让更多有需要的人知晓,并享受由此带来的便捷和福利。

2025-05-28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16226.html 1 3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让更多百姓受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