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26日,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闭幕。其中,宁波漆仟年艺术品有限公司和宁波夏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首次亮相版权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主题展浙江展区,现场展出了泥金彩漆的红妆系列、茶器系列、现代生活系列、草木染“夏子文创”“诗礼前童”“夏植染”等产品。这些原创文创产品,均已登记版权,也就是说,它们拥有自己的专属身份证(5月27日《宁波日报》)。
文创产品,蕴含了丰富的文化与创意元素,在创作过程中,创作者不但要投入不菲的人力、物力,还要耗费比较长的时间。如果没有版权保护,文创产品就容易被居心不良者抄袭、模仿或盗用,侵权者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坐享其成,创作者的心血却付之东流,显然不合情理。宁波夏子文创负责人陈群和她的团队由于平常专注创作,对文创产品的版权登记保护不怎么重视,就多次吃过这方面的亏。
为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能力,我市出台了版权保护与促进相关政策,为文创产品加上了一把法律之“锁”,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拥有了版权的文创产品,在法律上明确了权利归属,相当于获得了身份证,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排他性,为以后的商业运作和权益维护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从商业运作角度来说,经过版权登记的文创产品,能够清晰界定权利归属,在与供应商、经销商、授权商合作时,能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增加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比较高的认可度和价格优势,有利于商业化运营,并保障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从维权角度来说,版权登记为打击侵权提供了有力的权属证明,能够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权利人在侵权纠纷中的胜诉概率,精准打击侵权行为。
版权保护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文创企业首先要牢固树立版权意识,了解版权登记的流程和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版权登记类型,并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其次,在文创产品进行商业化运作时,需要签订详细的版权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方严格遵守版权规定,避免因为合作而导致版权流失或侵权风险。
与此同时,政府和行业组织需加强版权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版权知识,提高公众对版权的认知度;监管部门加强对文创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打击侵权行为;社会公众也需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尊重原创、打击侵权的氛围,促进文创产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