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3月下旬的一天,顺利通过某高中编外宣传岗面试的刘跃,突然接到不予录用通知。该校在背调过程中,发现刘跃在2023年参与的某次教师招聘中体检结果不合格,原因是被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相关基因,故对其拒绝录用。刘跃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不少患有地中海贫血、桥本甲状腺炎、多囊肾等慢性病的求职者,因体检不通过被拒绝录用(4月17日《工人日报》)。
这些慢性病患者与健康人一样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却被强行贴上“不健康”的标签,这其实是将医学标准与职业能力混为一谈,既缺乏科学依据,也违背“人岗匹配”的基本原则。个人健康状况与岗位职责毫无关联,却将其排除在就业门槛之外,不仅忽视了个人正当权利,更会伤害到就业公平。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将无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拒之门外,看似可以降低单位的风险,实质上可能导致单位出现诸多隐性损失。比如,企业可能因此错失真正适配岗位的人才,并间接削弱用人单位多元包容的文化氛围。此外,会加剧社会对慢性病患者的歧视。这种就业的隐性门槛若长期存在,还将导致社会上部分人力资源被闲置,加重社会运行成本。
治理这种现象,首先应推动体检标准的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现行体检政策中的部分条款已与当前的形势不相符。比如,桥本甲状腺炎、多囊肾等疾病在医学上早已被证实无需干预即可长期稳定,但旧标准仍将其笼统归类为“不合格”。相关部门需联合医学专家,对体检项目进行系统性评估,剔除与职业能力无关的指标,确保标准与医学发展同步。此外,体检标准应明确区分特殊岗位与普通岗位,比如对食品加工等有特殊健康要求的行业应科学设计限定条件,但对多数普通岗位,则应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健康门槛,确保能够胜任工作即可。
除了入职体检内容与规则应加以调整,还需平衡好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权益。比如,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体检结果进行个性化评估,或者由医疗机构结合具体岗位需求提出健康建议,避免企业因医学知识不足而出现误判。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例,则可设置申诉复核渠道,给予求职者解释和举证的机会。
职场理当容得下相关慢性病患者,更何况部分慢性病既不影响工作,也不需要任何治疗,不应该成为就业“绊脚石”。一个人不因与工作无关的健康状况被剥夺工作机会,才能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落到实处。保障无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平等就业权,既是对少数群体权益的保护,也是社会包容进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