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大堰镇是宁波市奉化区唯一的全山区镇,老龄化程度高,5000余名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七成。2023年5月,奉化区在大堰镇试点开展“提低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吸纳属地低收入群体担任志愿者,常态化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每日探视、生活器具维修、云问诊代配药等个性化服务(4月8日《浙江日报》)。
在农村地区,部分老年人居住分散,像大堰镇,最偏远的乡村距镇区有二十余公里,导致一些公共服务资源难以“下沉”,加上一些老年人子女常年不在身边,因而“空巢又空心”,既得不到必要的生活照料,也得不到应有的精神慰藉。让居家养老更有品质,显然需要健全乡村独居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提低助老”志愿服务,就是有益尝试。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过往经验来看,如果没有利益支持,美德的价值是脆弱的,难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一个好的社会规范,应该是道德价值与实用价值的有机结合。只有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将激励机制、回报机制引入公共事务,才能让“不参与就没有回报,参与越多回报越多”成为一种导向鲜明的“指挥棒”。
“提低助老”让老年人和低收入群体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提低助老”能够将志愿服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补贴,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让他们的“钱袋子”更鼓一些,也让他们得到了精神上的认同与赞赏。更为关键的是,“提低助老”具有鲜明而强烈的符号作用,能够引导和激励更多人争当志愿者——及时肯定、奖赏为善者,不仅有益于行动者坚守其善,也有利于使观望者向往其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