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童少儒)近日,宁海县越溪乡白岌村与村民刘某签订新一年的养殖塘租赁合同。“幸亏乡里的干部督促我们整改,重新签订合同,终于把对方拖欠村里3年的70多万元租金拿了回来。”白岌村党支部委员储吉强深有感触。原来,刘某先前通过竞标方式承包该村40亩养殖塘用于养殖生产,因经营不善,前三年未有盈利,长期拖欠租金。
宁海县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村级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易发高发的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问题,深入推进合规审查、数据清查、整改督查,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宁海县成立村级合同“三查”工作专班,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司法、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加专班,对村级合同特别是资产资源发包类合同的合理性、合规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联合审查,2024年以来发现不规范合同650余份,对其中20余份严重违规合同依法依规予以撤销或作废,对其他不规范合同分类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相关合同主体进行修订完善。
按照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主体归属清、资源分布清、债权债务清的要求,工作专班对各类村级合同进行摸底梳理,清查合同总量、约定年限、违约情况等详细信息,分类登记、建立台账,要求各乡镇(街道)同步将村级合同有关内容录入信息系统,集纳资金、资产、资源等各类数据5600余条,初步形成记录翔实、动态更新的“大数据账”。
对合同清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专班逐一分析合同签订背景、履行程序、相关利益人等,重点排查基层党员干部在村级资产资源处置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占集体资产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一案一策强化整改。
为了进一步推动权力清单化、行使规范化,宁海县在全面深化村级合同“三查”基础上,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深化运用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合议庭”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村级合同范本》,为基层提供各类标准合同模板,从源头提升村级合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