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票房小偷”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

冯海宁

2月9日,青海一博主发帖称,自己一行三人去看《哪吒2》,买到的电影票没有打印,影厅、时间和座位号均系手写,怀疑是偷票房,并向中国电影协会公众号电影票房监督进行了举报。院线业内人士表示,影院出手写票就意味着,票房收入没有进入国家电影专资办系统,属于偷漏瞒报(2月11日上游新闻)。

眼下,《哪吒2》是影院最卖座的电影,总票房(含点映及预售)已经突破87亿元。不过,这可能不是《哪吒2》票房收入的真实数字,因为某些售出的电影票收入没有计入总票房,例如影院手写的电影票。尽管涉事影院工作人员称,手写票是打折票,可以根据消费者需求打印票根,但仍难以打消偷票房的嫌疑。

该帖在网上引起热议,多地网友晒出该部电影的手写票,怀疑影院偷票房。结合以往手写电影票被证实是偷票房,以及业内人士的说法,基本上可以认定,手写票就是偷票房。部分影院这么做,就是想独吞手写票带来的收入,损害了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正常情况下,影院卖出的一张电影票,在交完国家电影专项基金和有关税之后,影院、院线、投资制作发行的片方一起分成。当影院手写电影票的收入没有进入国家电影专资办系统,既影响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也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同时伤害了投资者、制片方、发行人的利益。所以,对偷票房的影院须强化监督与惩治。

影院偷票房现象存在已久,手写票只是“偷招”之一,此外,零元票、业务票、结构票、团购、包场等,也存在偷票房问题。对此,国家主管部门曾印发《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但从现实情况看,在商业利益驱使下,部分影院并没有改掉偷票房的毛病。可见,整治影院偷票房还得拿出更有威慑力的措施,既要从监督端发力,也要从惩治端入手。

即便手写票不是偷票房,也是违规行为,据说国家电影专资办要求,所有影院需要为消费者提供机打票。遏制手写票这种现象,有关方面要鼓励监督,将“票房小偷”置于群众举报的汪洋大海,电影专资办、行业协会、电影片方等,应该合力鼓励观众举报偷票房,形成强大震慑力。

对已查实的偷票房行为,有关方面应该对举报群众进行适当奖励,以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降低治理成本。被查实偷票房的影院,应予以联合惩戒,除终止合作、公开曝光外,还要依法开出罚单。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院等存在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许可证。

既然部分影院通过手写票偷票房是为了利益,就应该根据违法情节让其付出更大代价,使其不敢、不想偷票房。而依法处罚的前提是强化监督,除了鼓励举报外,还应该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督,让影院没有机会偷票房。

2025-02-12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98501.html 1 3 把“票房小偷”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