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近日,演员王传君带女儿到公园玩耍,女儿想要树上的柿子,但公园不允许私自摘柿子,违者将被罚款。王传君与工作人员商量了很久,最终交完罚款后为女儿摘下柿子。这件事引发热议(11月6日澎湃新闻)。
作为父母,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王传君曾在采访中表示,“女儿抱着自己时做什么都可以”,“你不能骗小朋友,你跟小孩说的每一件事,她都记得。你只要兑现你的承诺,她就会很开心。你没有兑现,她就会突然间不理你”。
父母固然不能欺骗孩子,固然要兑现承诺,但有个前提,就是亲子教育的道德与法律底线。不管王传君是不是要打造一个教育孩子守规则的人设,但其交罚款摘柿子的做法,不是在守规则,而是对规则的不尊重。作为父母,有责任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用自己的行为告诉孩子,哪些行为是合法合规的,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的。
擅自摘取公园树上的柿子将被罚款,这是规则。其意义不在于罚款,罚款的主要目的,是制裁违规行为,让违规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从而受到触动和教育,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实施这一行为。
王传君颠倒了这一逻辑,认为只要缴纳罚款,就可以破坏规则。作为公众人物,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示范。难道有钱就可以任性?缴了罚款摘下的柿子,不是给女儿的馅饼,而是给女儿人生道路上设的陷阱。可能其女儿从此会误认为,有钱就可为不守规矩买单。
家庭教育不只是学校教育在家庭的简单延伸,而要着重于家庭环境下对孩子情感情绪和思想观念的积极影响。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原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希贵,曾提出被业界广泛认可的“家庭教育十大原则”,指向孩子社会情感和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其中就包括“咬住底线,放大空间”“少用权力,多用规则”“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以此对照,王传君在面对女儿摘柿子的诉求时,应该坚持不能摘的规则,告诉女儿可以到超市里买,但是不能摘,这是规矩,谁也不能违反。在规则面前,再能的爸爸也不是万能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何王传君与工作人员商量了很久之后,最终就可以交完罚款为女儿摘下柿子?这暴露出一些管理者在维护规则时的立场不坚定,似乎知名演员就可以“特事特办”。对此,涉事公园也应加强对管理人员“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