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特殊的希望工程” 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而行”

记 者 王 佳

通讯员 钟 法 黄小芸

“我家世代为厨,我也梦想成为川菜大厨。在这里,我不仅重拾了自信,更体会到了正常生活的可贵。”重启“断带”人生的小程(化名)对宁波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回访法官说。

小程,这个来自北方的少年,因一时冲动抢劫出租车被捕,被判处刑罚。受益于宁波法院创新的判后帮教机制,他在一家与法院开展帮教合作的爱心企业担任配菜工,其身份仅企业高层知晓。凭借烹饪基础和勤劳肯干,小程迅速适应岗位,赢得企业认可,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共享企业福利。

少年审判是“特殊的希望工程”,早在2002年,宁波中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合议庭,并于2010年2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为目前浙江省唯一拥有独立建制少年法庭的中级法院。

多年来,宁波法院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少年审判工作理念,探索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模式,同时凝聚多方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向阳而行”。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家庭教育缺失、父母监管不力常是孩子误入歧途的根源。令人痛心的是,当告知“孩子案件已进入法院阶段”后,不少父母拒绝参加庭审,态度冷漠。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2013年初,宁波中院协同市关工委、团市委等多家单位,共同创立了浙江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实施全面覆盖侦查、审判及刑罚执行阶段的社会观护制度。在这一创举中,“合适成年人”角色的设立,为父母缺席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临时父母”般的关怀。

小麻(化名),一个年仅17岁的少年,便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在“合适成年人”、退休教师胡新娣的持久关怀下,小麻从最初的一言不发到渐渐敞开心扉,吐露了自己作为留守儿童的孤独与迷茫,并下定决心改过自新,对待人生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

为更好引导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正轨,宁波中院与宁波人和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市未成年人健康心理指导中心携手合作,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创新性引入心理评估与干预机制。这一机制涵盖庭前心理测评、庭中心理疏导及庭后心理矫正,在全市法院推广后,成效显著。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我市一直探索前行,推动联动维权,出台家事纠纷警情联动服务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制度等,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在全市推广设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并实质运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这为我们进一步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社会关护”“精准帮教”等领域创新发力,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2024-10-20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79970.html 1 3 创新“特殊的希望工程” 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而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