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商舞)9月1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大幅提升: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宁波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分档补贴,由最高1.2万元,提升至最高1.8万元。
按照新标准,所购新车价格(不含税,下同)在5万元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0000元;
价格在15万元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5000元;
价格在25万元及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8000元。
本轮汽车置换政策只针对个人消费者,对名下车辆是否为营运性质不做要求。
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车辆注册地与报废地没有限制。把旧车卖给个人或企业,也可以享受补贴,但需要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