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两个毫不动摇”

张 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是确保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新时代新征程上,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们党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举。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基础。对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部分,中央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从整体上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实现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于非公有制经济这一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包括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给民营经济发展以更有针对性的法治保障。(作者为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教授)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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