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勇
7月30日,在巴黎奥运会竞技体操男子团体决赛中,由邹敬园、张博恒、刘洋、肖若腾、苏炜德组成的中国队夺得银牌。在体操男团预赛中,中国队稳扎稳打,以第一名的身份挺进决赛,老对手日本队位列第二。决赛中,中国队在自由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五个项目上保持领先,但在最后一项单杠上,苏炜德两次掉杠,出现较大失误,中国队分数被日本队反超。一些网友对苏炜德谩骂、诋毁,实施网络暴力(7月30日《华西都市报》)。
一枚快要到手的奥运金牌,最后时刻因为运动员两次较大失误而遭逆转,最终错失金牌。这确实令人惋惜、痛心,这样的遗憾让人意难平。
苏炜德因失误让整个团队的努力“付诸东流”不是第一次,在2023年举办的体操世锦赛男团决赛中,他就在单杠项目上两度掉杠而将金牌拱手让给日本队。俗话说“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但苏炜德在两次国际大赛中,在单杠项目上两度掉杠。从备战奥运会角度说,一个运动员多次犯下相同失误,需要反思,需要检讨。既要反思苏炜德本人是否适合入选奥运会国家体操队,有没有其他更优秀的运动员可以取代,也要检讨竞技体操男子团体的排兵布阵,还要追问体操国家队对苏炜德频频掉杠问题有没有进行针对性训练。
但是,因为苏炜德连续在国际大赛上出现失误,一些网友在苏炜德哽咽道歉后,仍对其谩骂、诋毁,实施网络暴力,非常不妥。
从法律角度说,不论是网暴在奥运会赛场上失误的运动员,还是网暴其他运动员,这种“按键伤人”的行为涉嫌违法,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网暴涉及诽谤罪、侮辱罪等犯罪情形。
实际上,从竞技体育角度说,运动员在赛场上出现失误乃至失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奥运会作为全世界最重要的竞技体育赛事,竞争非常激烈,在紧张的比赛氛围中,运动员难免会失误。即便是水平再高的运动员,也会有状态、心态的起伏,也会随时面临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像被称为“跳水天才少女”的全红婵这一年来多次失误,美国射击名将马修·埃蒙斯连续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最后一枪出现离奇失误丢掉金牌。更何况,诚如奥运冠军李小鹏谈苏炜德两次掉杠时所言,苏炜德作为替补临危受命,很不容易。
总而言之,对于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出现的失误,观众应当多一些理解、包容,少一些指责和谩骂,更不能对其网暴,必须坚决向网暴失误运动员的行为说“不”。